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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身于一个海市望族,家中鼎盛时,半个海市都是我家的财产,当然,这么庞大的资产是属于主脉的,而我家,却是旁支。
即使是旁支,在普罗大众眼中也是富贵的存在,家中即使只有父母兄妹四口,但也是独居一个小院儿,有门房、仆妇五六个人照顾,家境殷实。
据说当年抗战的时候家族也曾支援过国家军队,所以在建国后家族本身并未受到什么牵连,可随着大运动到来,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。
大运动到来之际,我还小,在上学,主脉提前收到了些消息,早早的就把手里的资产变现,家族的成员也是分批离开大陆,先到了香港后辗转离开去了国外,
我家因为属于较远的旁支,家中成员也少,我的父母也不擅长溜须拍马,已经属于家族中的边缘人物,但就是这种边缘人物,理所应当的被主脉舍弃,留下来作为棋子来吸引各界的视线,
当然,人家也没亏待我们,至少离开前给了一条街的商铺到我父母名下,还有些珠宝字画……总之,不方便携带的、不好处理的都给我家留下来了。
等我的父母得到消息的时候,人家都走了半月了,父母亲欲哭无泪,但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给我们一家找寻出路,运动开始,父母当机立断将家里的古玩字画还有商铺,还有原本属于我家的机械厂都捐献给当地政府,
有了这个名头,至少游街批斗这种事儿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,而且明面上我家已经捐献空了,不是没有红小兵怀疑我们私藏,
可所有人都知道我家属于旁支,原本就算不得富贵,又捐了这老些家产,也就没有深入追究,但到底是资本家的后代,除了没被批斗外,处境也并不算乐观。
在我十六岁这年,初中一毕业,父母就安排我以知青的身份去下乡,因为是主动申请的,去的地方有选择权,父母给我安排的是一个条件相对好一些的村子,至少村子里有两头牛,干农活的时候不是纯劳力。
但就是这样的条件,我这小身板刚到的第一年还是差点给干废了,好在村支书看我年纪不算大,多少也照顾着些,但即使被照顾,干农活也很辛苦,
没多久,原本白皙的皮肤黑了两个度,手也是一批水泡刚下去,另一批又起来,没多久就有了一层茧子,我差不多每天多会躲在被子里无声的哭,都是几个人一间屋子,哭出了声,扰民。
大队长家的小闺女何春芬大我两岁,是个爱笑的姑娘,也很能干,她可怜我年纪小,忙完自己的活儿就会来帮我一把,我知道,她把我当做弟弟,谁让她是家里的老幺,却还有做姐姐的梦想呢。
我也不能让人家白帮我干活儿,之前藏起来的大白兔我每天都揣上两块儿,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塞给她,原本我是真没想着要娶她的,我的成分到底是不好,人家根正苗红还能干,重点是长得也好看,哪能看得上我这样肩不能提的知青呢。
可是机会总是来得猝不及防,她长得好看,被县城里革委会一个小头目看上了,想要娶她做续弦,啊呸,那男人都三十多了还盯着人家十八岁的小姑娘,脸皮都不要了,
但那个人是个小人,大队长也不好把人往死里得罪,只得说他闺女已经定了亲,马上就到婚期了,总不好一女二嫁,在那边刚放完话,回来就着急忙慌的想要嫁闺女。
但是十里八乡谁不认识谁啊,要真有看得上的,小芬也不至于到现在也没定亲,大队长一方面着急,另一方面又不想委屈了女儿,翻来看去,一筹莫展。
我得知了消息,就主动上门毛遂自荐,虽说我干啥啥不行,但是脾气好,皮子也不错,又是没有啥底气的知青,不会欺负媳妇儿,大队长也就捏着鼻子认下了我这个毛脚女婿。
婚事定下的很快,从我上门到结婚,一共都没超过一个月,也就是怕夜长梦多,好在这时候都是严抓严打,革委会小头目也不太敢过于明目张胆,所以这婚事也算是顺利。
婚后,就真的是男主内女主外了,毕竟地里的活儿我是真的干不动,留在家里做家务,洗衣做饭,虽说村里有人嘲笑我,但我脸皮厚,很平静的接受所有的异样眼光,被看两眼又少不了一块肉,怕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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